要深入推进“阳光司法”,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内容外,要将执法办案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
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勇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 朱明国
南都讯 记者涂峰 通讯员姜琼 9月3日,由广东省委政法委与法制日报社共同主办的创建平安广东理论研讨会在广州举行,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明国在会议上作重要讲话时指出,要深入推进“阳光司法”,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内容外,要将执法办案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还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建设,通过创建平安广东,最终将全部政法维稳工作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只有法治才能确保平安持久平安
朱明国指出,“面对社会治安及维稳多种问题的高发状况,我们从管理理念、制度设计上寻找突破口,提出了‘创建平安广东’,它是建设幸福广东的前提和保障,是依法治省的终极目标,是维稳理念的创新发展,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和战略构想,就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建设,通过创建平安广东,最终将全部政法维稳工作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朱明国强调,创建平安广东是推进依法治省的重大举措。平安广东首先是法治广东,只有通过法治,才能实现公平、正义,确保平安;只有依赖法治提供保障,夯实基础,平安才能持久。因此,创建平安广东要引导政府依法行政,人们依法维权,依法化解矛盾,严惩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律权威,进一步推动广东法治化进程。要通过不断完善法律体系,运用法律手段、在法治化的轨道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根本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筑牢创建平安广东的法治基础。
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朱明国要求,全力创建平安广东,进一步推进广东法治化建设,主动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制定合乎世情、国情、党情、省情的良法,重点加强维护稳定、治安防控、基层建设、诚信建设、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制度法规制定工作,切实保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稳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增强司法工作的公信力、权威性,深入推进“阳光司法”,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内容外,要将执法办案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执法人员要秉公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勇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要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渠道,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机制,着力解决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涉法涉诉、安全生产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充分发挥法制教育的导向性和规范性作用,引导群众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营造人人遵纪守法、社会规范有序的法治软环境。